按照《黑龙江省鼓励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企业规联发〔2018〕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过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药监局联合审核等程序,拟确定以下71家企业的165个标准为2021年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补资金项目补助对象。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省工信厅联系电话:0451-53636784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451-87979115省药监局联系电话:0451-88313073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451-53632751
附件:
2021年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补资金项目拟奖励名单(点击下载)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2021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926&t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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