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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精彩纷呈 特色鲜明护佑民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打造地方模式专题报道

  • 发布时间:2021-10-22
  •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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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制宜精彩纷呈 特色鲜明护佑民生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打造地方模式专题报道

  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1年10月21日 第7144期

编者按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0月19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在辽宁省盘锦市召开,总结交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探索建立社会共治新格局。试点单位辽宁省盘锦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湖南省长沙市的市场监管部门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向与会代表分享了各具特色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推广“盘锦经验”“江苏经验”“宁波经验”和“长沙经验”。本版今日将各地经验亮点进行编发,以飨读者。

  

  “盘锦模式”全省推广

  全域业户免费获得责任险

  

  辽宁省盘锦市积极探索创新食责险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支持下,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创新保险模式,引入银行代缴保费,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变为“我为你保”,从而跳出了政府单一推、企业无力保的固化模式,形成了“政府推动﹢金融助力”的食责险“盘锦模式”,实现了业户减负、百姓受益、社会共治和多方共赢。2020年6月,盘锦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相关银行全年投入保费148万元,为全市1.3万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投保,总保额达到650亿元。2021年6月,相关银行继续投入保费共178万元,为全市所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续保,并为全部食品生产单位(包括小作坊)投保,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保险全覆盖,全市食责险取得阶段性成果。

  

  开源节流 “盘锦模式”实现可操作、可落实

  

  2015年,食责险被写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责险”条款,盘锦市作为食责险试点市积极推进。虽然推广工作中面临着政府推广手段少、保险参保费用高、业户保险意识差、百姓获赔信任度低等诸多难题。但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另辟蹊径,跳出政府投入、企业投保的固有模式,研究出了“开源节流”的推广方案。

  

  盘锦市食安办先后与多家保险公司逐一研究降低参保费用,保费由原来的每年每户2000多元降低为每年148元的团体险,通过“节流”解决保费高的问题。以餐饮单位数量多、收款码使用率高、资金流水沉淀量大的特点为突破口,协调银行金融助力为业户投保,建立了“政府﹢银行﹢保险﹢企业”的食责险新机制。

  

  创新求变 “盘锦模式”实现新提升、新发展

  

  “推动者”的转变,变金融推广为政府推动。政府积极搭建平台,银行、保险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基层市场监管所组织业户培训,统一摆放食责险参保标识,百姓能够直观了解业户参保情况。推广初期,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银行收款码业户注册意向率达到61.3%,办卡使用率达到53.6%。

  

  “出资者”的转变,变业户购买为金融助力。银行出资为全市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并免除收款码交易提现手续费,食品经营单位只要注册使用银行收款码达到每月流水4000元的要求,银行将继续承担该业户下一年度保险费用。通过开卡和资金流水,银行实现收支平衡,赢得社会效益。

  

  “新险种”的转变,变个体险为团体险。对全市1.3万家食品经营单位关停率、新办率详细计算,最终按照1万户标准,实施一次性投保。选择偿付能力强、保费最低的太平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协议,全面减少银行负担,为金融助力创造可行性条件。

  

  “管理者”的转变,由行政监管到社会共治。市局组织银行、保险公司近100名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协管员培训,协助政府检查,减轻食品安全风险,有效减少赔付率。发生食品安全维权事件,业户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出险,既减轻消费者纠纷调解,又减轻了政府处理投诉举报的负担。500元以内赔付还可快速调解,极大提高了理赔效率和社会认可度。

  

  互惠共赢 “盘锦模式”实现可持续、可复制

  

  通过一年多的创新实践,目前,全市使用食责险收款码业户超过1万户,新开办银行卡达到2万张。

  

  政府在没有增加财政负担情况下,实现了食责险全覆盖,兜底保障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增加了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事件的途径和手段,有效降低了调解风险,提升监管效能;保险公司增加了保费收入,通过聘请协管员进行事前预防,减少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银行新增储蓄用户、增加流水,即提升业绩,又实现了社会效益;食品经营户免费获得食责险,食品安全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得到全面保障,解决了索赔难等问题。

  

  食责险“盘锦模式”实现了多方参与、互惠共赢、兜底保障、百姓受益,试点效果超出预期。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盘锦市召开现场会议,“盘锦模式”在全省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得到全面推广复制,并作为辽宁省特色亮点工作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安徽、黑龙江、太原、佛山等省市通过视频连线等多种形式与盘锦局进行交流、互动。同时,食责险创新模式还在食品生产企业、“夜市”、电梯等领域得到复制拓展,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江苏模式”强调示范性

  突出专业化风险管理

  

  江苏省将食责险实施思路从重后端赔付轻前端管理,转向风险前置,强调风险评估与隐患并重,切实发挥保险风险控制和社会治理功能,建立省级示范性产品样板,切实解决理赔问题。自2020年起,全省投保食责险相关险种的单位累计达18890家次,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突破3600万元,保单保障金额超过242亿元。参保业态中,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覆盖率超过70%;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的覆盖率超过85%;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覆盖率突破90%。此外,还为特大型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企业、小作坊等提供保险保障,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覆盖,为全省食品安全再加一道“安全阀”。

  

  着力完善制度设计 突出督查考核

  

  现有法律框架下,食责险属“鼓励性”而非“强制性”事项,这一客观现实使工作推进存在积极性不高、推动力度不大等问题。

  

  江苏省食责险工作推进方案由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出台。方案将“示范性”挺在前面,一方面,强化省级“示范引路”。借助保险专业机构力量,在省级层面推进建立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组成的保险服务综合体。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指导建立了可复制、易推广的“苏食卫士”示范性产品样板供各地参照实施。

  

  另一方面,加大日常督查指导力度。2020年,食责险推进工作纳入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拉高线”项目重点推进。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手段,将食责险推进工作纳入指数评价体系量化考核。

  

  2021年,食责险工作成为江苏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推动食责险工作的推动力。

  

  着力优化产品方案 突出风险管理

  

  从以往实践看,传统食责险产品在市场运行后,很容易成为“一锤子买卖”。让食责险可持续推进,最核心要素就是要引导保险机构优化方案,向市场推出更有吸引力的食责险产品。

  

  经过多轮协调会商,以“公益性”理念为出发点、以保险产品供给侧为切入口提供市场广泛欢迎的食责险产品成为各保险机构共识,完全响应示范性工作方案的食责险产品成为市场主流。

  

  在保险责任范围方面,变不可能为可能,将传统产品除外责任如“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雇员的人身伤亡”等都纳入现有责任范围,并创设了突发性污染条款、未名原因条款及特别召回条款。在责任限额方面,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较高的责任限额,充分转移意外风险。在保险费率方面,根据不同情况综合测算基础费率,并建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特别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变事后坐等赔付向事前风险管理转移。保险公司拿出不低于总保费的40%专项用于风险管理服务,在保险服务综合体架构下,开展现场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定期检查、安排集中安全培训等服务。

  

  以2021年为例,已安排超过260万元对2100余家投保单位进行了现场风险排查;对农村帮办厨师、学校食堂、小作坊等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人开展了68场现场培训,有效缓解了基层监管压力,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着力迎合企业关切 突出柔性关照

  

  行为产生于需求。省食安办与有关保险综合服务体一起努力,专注保险产品内涵,不断拓展服务外延,增强食责险吸引力,激发企业投保食责险的主观能动性。

  

  一是解决“职业打假”难题。结合企业应对职业打假人、行业技术标准学习等迫切需求,组建成立实体化的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服务,一旦投保企业遭遇职业打假人困扰,将由专业律师团队接手解决,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解决“投保难”问题。搭建省级食责险信息系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系统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系统三个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食责险线上办理、评估线上操作、结果线上公布、问题线上反馈,企业投保更加便捷。

  

  三是解决“理赔难”问题。保险公司分层级建立实施简易处理、快速处理、重大事故处理的三级理赔程序标准,并推行简易、快速理赔为主的赔付制度。通过向消费者提供理赔明白卡,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和专属网络咨询平台,最大限度方便并满足消费者维权。

  

  四是解决“认可度低”问题。服务综合体注册了食责险投保专属标识,免费提供投保企业在产品上使用,有力提升投保企业声誉和消费者信心。

  

  “宁波模式”入选“十大案例”

  防控风险 服务监管 共治共享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推广食责险,经过6年的不断探索,形成了“共保体+风险基金”双重保障、“公益+商业”双轮驱动、“风险防控+理赔服务”双线并进为主要特征的食责险“宁波模式”,在预防风险、化解风险、服务监管、维权纾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市公益险已实现全覆盖,商业险投保单位突破1.4万家。全市累计保费1.02亿元,保额365.5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2020年,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现场会在宁波召开,食责险“宁波模式”获评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十佳案例。

  

  强化支撑 构建“共保体﹢风险基金”双层保障

  

  2015年,宁波市食药安办、地方金融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宁波市食责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起全面推广,将食责险工作列入对县级政府的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在全国率先组建由中国人寿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参与的食责险“共保体”,设立全国首家民办非企业组织“宁波市公众食责险运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作为独立的非盈利机构,全面负责食责险日常运行工作。

  

  对历年政府购买的公益险保费的盈余部分全额提取,设立食责险风险基金,专项用于重大理赔准备金,政府监管部门购买食品安全第三方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出台《宁波市食责险风险基金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使用行为。至今,全市风险基金总额达3000多万元,使用率60%以上。

  

  创新举措 实行“公益﹢商业”双线并进

  

  全市各区县(市)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安排专项资金,为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点等10余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兜底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政府食品安全公益险全覆盖,累计保费7993万元,保额38.6亿元。

  

  宁波市建立“1﹢X”食责险商业险推进体系,其中“1”为一个主险,“X”为按需定制的附加险,将保险责任扩展到食品召回、退货、补救、无害化处理、安全预防及销毁等重点常见风险。部分区县(市)政府对投保商业险给予适当补助,促进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

  

  针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特色餐饮街等重点领域,量身打造特定商业险。针对量大面广、生产经营规范化水平较低的小作坊、小杂食店、小餐饮店推行“三小”食责险。针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推出重大活动食责险。

  

  协助监管 发挥“防控﹢服务”双重作用

  

  宁波市组建专家、风控、技术三支队伍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风险管理,缓解监管部门力量不足矛盾。500余名食责险风控员每季一次对投保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巡查,并向监管部门提交巡查报告。开发运用“食责险风险管控系统”开展科学分析研判。至今,累计提交风险报告4.5万余份,发现问题8522起,均及时实行闭环处置。

  

  在发生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或维权纠纷时,对一时责任难以认定的,运营中心第一时间快速处置,预防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发酵,维护社会稳定。至今,运营中心累计处理食品投诉2740起,快速理赔392.6万元,有效处理率达100%,不仅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极大缓减了政府监管部门投诉受理压力。

  

  运营中心利用专家队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培训,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社会宣传,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拓宽领域 凸显食责险多元效应

  

  宁波市全国首创“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和进口冷链食品阳性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减轻新冠病毒检测阳性食品被无害化处理经济压力,助力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针对台风等自然灾害后食品(食用农产品)被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推出灾后“食品质量安全险”,为受灾污染食品召回、销毁提供救助,避免污染食品流入市场。如2021年7月,台风“烟花”导致全市810家农贸市场经营户受灾,合计赔付69万元,阻截396.3吨受灾食品流入市场,该案例获央视报道。

  

  运营中心开展理赔案例大数据分析,加强对恶意职业举报行为事前防范和处置。2019年通过理赔数据分析,发现某举报人在一年时间内有9次超市投诉索赔记录,相关证据提交公安机关,最终该举报人被公安机关认定敲诈勒索并行政拘留,有力打击了恶意职业举报行为。

  

  “长沙模式”助力“舌尖安全”

  探索建立食责险区域分保1﹢X

  

  湖南省长沙市探索建立区域分保1﹢X食责险“长沙模式”,即组建共保体分区域竞争性推广,购买一个主险送多个附加险模式,强化兜底保障、扩大食责险受益面,创新分片承保、组建食责险共保体,优化产品方案、提高食责险投保率,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自2016年以来,全市共投保食责险3857.11万余元,保单保障金额超93亿元。投保食责险主体达21539家,实现了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聚餐、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覆盖;肉蛋奶、白酒生产企业和养老机构覆盖率分别达95%、80%。

  

  突出政府引导 增强食责险推动力

  

  湖南在全国率先整省推进食责险,从2014年9月起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年底,长沙市食安办印发《长沙市食责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食责险在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开始推广试行;2019年,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食责险作进一步明确,当年全市购买食责险达776.47万元;2021年4月,市政府专题研究食责险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食责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3年推进目标,提出创新保险模式、实行1﹢X保险品种的“长沙模式”。

  

  长沙市将购买食责险保费金额和增长率纳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发挥绩效考核的推动作用;鼓励企业把购买食责险作为日常监管、风险等级划分、抽检监测的参考指标;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强力推动食责险工作,增进食责险认可度,增强企业主体参与的主动性。

  

  强化兜底保障 扩大食责险受益面

  

  长沙市建立市场运作、政府出资双轮驱动的“政企同推”食责险投保模式。近5年来,市、区(县)两级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共投入2036.35万元,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养老机构食堂购买食责险,建立公益类单位财政兜底承保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积极探索财政投入新方式,形成特色食责险模式。为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2020年宁乡市在全省率先将居民采食野生蘑菇中毒纳入食责险范畴,当年为群众赔付医疗费用2.1万元;2021年,长沙县率先推行非公益类单位财政兜底承保制度,由县财政出资73万元为餐饮单位统一购买食责险,保险覆盖县域范围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赔付限额4000万元。

  

  创新分片承保 组建食责险共保体

  

  长沙市采取政府、协会、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四方联动,遴选保险经纪公司、比选保险公司的“四联两选”方法,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行业引导作用,降低行政成本,扩大食责险推广渠道和宣传力度。

  

  在政府指导下,由食品行业协会主导,遴选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保险经纪公司,明确保险经纪公司设计保险和考核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组织对保险经纪公司进行监督考核。保险经纪公司制定招标文件比选保险公司,由比选入围的6家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引进竞争机制,将全市10个区县依食品产业规模分成三个体量相当的区域,按照1﹢1(一个主承保,一个辅承保)模式进行分区域承保,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进行考核,保费和增长率影响主辅承保的承保份额以及三个承保区域的位置互换,提高保险经纪公司和承保公司的配合与竞争意识,为食责险的推广摸索出一条新路子。

  

  优化产品方案 提高食责险投保率

  

  在长沙市食安办的指导下,各承保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调整优化模式,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将传统保险产品原有免责条款纳入现有责任范围,对突发性污染、产品召回、非违法犯罪发生的行政司法行为、保健食品失效等列入了赔付范围。

  

  针对风险因素趋同的区域和行业,灵活推出系列针对性险种进行集中统保。同时,下移保险重心,增加7种以上的附加险,实行买1送X的保险模式,有效提高了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投保积极性。承保公司拿出不低于总保费20%的资金,专门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控能力,有效实现承保公司和投保企业“双赢”。今年1~9月,全市已投保食责险645万余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

  

  (本版文字由总局食品协调司提供)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ztx/spaqx/ssawx/sawxxjlx/202110/t20211022_20838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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