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76批次,涉及蔬菜制品、酒类、调味品等8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67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佳木斯市郊区佳家综合超市聚兴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德惠市好酒坊酒厂生产的營養小米酒(生产日期:2021年4月20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嫩江市高级中学食堂(西区)使用的标称山西省晋中市格万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16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绥化市华辰商贸有限公司福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省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宏老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1年4月16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肉灌制品)(生产日期:2021年5月1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七台河市勃利县阿波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让胡路区香满盈炒货坊生产的麻辣味花生(生产日期:2021年3月1日),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大庆市让胡路区香满盈炒货坊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