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消费警示

爆竹声中一岁除 安全隐患需注意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年关将近、年味渐浓,为更好烘托节日气氛,很多家庭会选择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助兴节目。红地毯(地毯红)爆竹产品因燃放后红色筒体完全碎裂成纸屑,铺满整个地面,满地鲜红,如“红地毯”一般,极具喜庆气氛,受众多消费者的青睐。爆竹是一种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日用消费品,燃放时,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消费者的燃放方式不正确,燃放后的碎纸屑继续燃烧,且无人为干扰熄灭,将有可能引发火灾和人员伤残等安全事故。为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红地毯爆竹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现予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

  一、产品概述

  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燃放时主体爆炸(主体筒体破碎或者爆裂),不升空,产生爆炸声音、闪光等效果的产品。

  按其效果药物类型分为黑药炮(以黑火药为爆响药的爆竹)和白药炮(以高氯酸盐或其他氧化剂并含有金属粉成份为爆响药的爆竹);按照产品结构又分为单个爆竹和结鞭爆竹。一般市面上流通销售的主要以白药炮结鞭爆竹为主。

        

      白药炮结鞭爆竹产品     红地毯(地毯红)爆竹产品

  

  产品燃放后形成的“红地毯”

  二、产品燃放后主要伤害形式

  爆竹产品燃放后主要伤害形式有燃爆击伤和火灾事故。

  1.燃爆击伤

  燃爆击伤的原因是爆竹产品纸筒用料质量差,封口剂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爆竹燃放后不易散开,形成较大的固体颗粒;其次,企业为追求燃放效果,加大药量,致使碎片飞行较远,击伤未及时撤离到安全距离外的燃放者和观赏者。

  2.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的原因是爆竹产品纸筒使用的材料纸硬度过于柔韧或轻薄,着火点低,厂家一味追求“地毯效应”,卷筒层数过多,消费者燃放时未将爆竹全部摊开或散开,成絮状堆积,其火星继续燃烧,未及时自然熄灭,导致火灾事故。

    

  三、消费和使用建议

  (一)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三个识别”

  

  1.识别销售商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正规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2.识别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

  3.识别产品的外观: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

  (二)正确存放烟花爆竹

  1.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存放的时间,注意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储存量太大。

  2.购买爆竹产品后装卸时,不得拖拉、抛摔、翻滚、敲打、碰撞等。

  (三)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认为要做到“两个仔细、三个关注、四个注意”。

  “两个仔细”:一是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二是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警示语。

  “三个关注”:一是关注禁放区。如: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山林接近区、草原防火区等禁止燃放,祭坟更要关注易燃杂草和树木;二是关注燃放品摆放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三是关注风力和风向。当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燃放,并注意风向对漂浮物落点的影响。

  “四个注意”:一是注意燃放品的正确摆放:应选择地面平整、坚实的场地;二是注意点燃引火线姿态:在正确识别引火线后,身体侧位、手臂伸直、用香支或香烟点燃,点燃后迅速离开至安全距离观赏;三是注意引燃后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出现断火现象,禁止再次点火,更不能马上接近断火产品伸头查看,不要再次点火燃放;四是注意手持燃放品的要领:当燃放品需手持燃放时,要用手指掌控筒体尾端,严禁以手心托住筒底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城市、小区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化粪池和其他排水设施。燃放后,5分钟内不应立即离开现场,应监测其碎纸屑是否继续燃烧,若继续燃烧应及时扑灭,方可离开燃放现场。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0/12/22/222363bbca9c473493e3aef8e41920d7.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资讯网 zi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