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瘦身”钢筋事件后,废旧钢筋一夜翻新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于3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通知要求,摸清企业底数。立即开展钢筋产品生产、经销企业摸底工作。一是建立生产企业档案。针对热轧、冷轧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掌握企业质量状况、生产能力、产品流向、出厂检验把关情况。二是建立经销企业档案。针对钢材批发市场、专业门店,建立重点经销商档案,对重点经销门店代理销售的品牌、进货台账的建立、销售流向的登记、索票索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确保及时掌握情况,确定监管对象。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立即组织对冷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地条钢”“瘦身钢筋”违规生产经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产能、是否存在落后装备和工艺、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无炼钢能力轧钢企业钢坯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回炉再造“瘦身钢筋”等。对2017年涉及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重点排查“四个彻底”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对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企业信息调查核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应移交司法的一律移交。
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专项抽查。组织对我省冷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钢筋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尽快对全省生产(加工)、销售的冷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通知要求,做好问题处置。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认真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程序,责令召回问题产品,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复查验收合格;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移送执法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一旦发现生产销售“瘦身”钢筋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供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