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获悉,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与政策性租赁住房两大部分。公租房主要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政策性租赁住房已经成为各地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底,已有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随着新型城镇化纵深推进,住房问题已从户籍家庭转向新市民群体。这部分群体购房比例低、以租房为主,同时,市场供应的租赁住房普遍户型大、租金高,缺少与这一群体经济能力相匹配的小户型、低租金住房供给。因此,住房保障的重点也随之从解决户籍居民住房困难转向解决大城市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问题。
目前,政策性租赁住房已经在13个城市开展试点一年多,初步探索出政府给政策、银行给低利率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可持续运作模式。但试点过程中,用地、规划、审批、项目盈利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困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措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专家认为,接下来要在土地、金融、财税、审批等方面细化政策,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