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对兴义市黄草办某批发市场、兴义市木贾办某物流城销售“南孚”电池的11家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查获“南孚”电池7547粒(其中包含南孚五号电池、南孚7号电池、南孚大号电池、丰蓝1号电池)。上述“南孚”电池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非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7547粒侵权的“南孚”电池依法进行了扣押,并对违法商家进行立案查处。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假冒“南孚”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