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们所知道的火锅店地沟油问题已经在火锅行业多次“爆雷”了。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销售清油红锅和清油鸳鸯锅总计14142锅,销售金额447824元。2020年4月23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店主雷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2017年11月17日,在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开设熊居林重庆老火锅店的汪某将废弃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给顾客食用,直至被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该火锅店从2017年11月25日开始营业至案发,经营时间逾8个月。
2017年3月,浙江诸暨的2家“网红”火锅店川谱串串香、幺妹火锅店的老板因违法使用地沟油,被当地检察院批捕。涉案2名老板、1名员工均被处以实刑并处罚金。
制售地沟油,到底有多严重?7月15日,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顾客吃剩的火锅汤料中的油脂属于不可再食用的地沟油,不法者将其再制作加工成火锅底料,销售给顾客食用,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对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对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
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然而,即便在司法严惩地沟油的情况下,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常亮认为根本原因在于不良商家受到利益的驱使。“地沟油并不像普通食品添加剂容易被检测,外观和成分具有极高的违法隐蔽性。
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商家就会铤而走险。所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和严查,有条件的餐饮企业也可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对地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业内还认为,很多地沟油事件不是一人所为,必须全链条打击,参与者都应一律严惩。行业内部形成敬畏和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
食品安全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就餐时注意辨别地沟油:首先看油的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是透明状的,地沟油在提炼过程中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
最后,还要看沉淀物,在火锅或麻辣烫的锅底看到沉淀物,就需警惕。此外,地沟油闻上去、尝起来会有一股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