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8年以来已移送审查起诉此类案件934件1700人,为深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拥有超过170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深圳是该科创走廊上的重要节点。
“保护知识产权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企业提供优良的创新环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勋告诉记者,无论是惩罚侵权者还是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都需要在司法上做到“严明、严谨、严正”。
为推动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侵权产品价格认定相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统一涉案侵权产品价格认定标准和操作办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既要“打击”也需“服务”。深圳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将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延伸至创新最前沿,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需求调研,结合办案实践、组织业务骨干进入企业进行面对面支招、点对点答疑,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并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提升法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新型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出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使用技术手段直接破解服务器代码、使用反编译软件窃取代码等方式侵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健全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影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专利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大湾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平等的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