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建部曾公示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按照《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公示》,共计16个城市入围,包括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时隔一年,住建部又发布了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据了解,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由相关城市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编制实施方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竞争性评审,由此才确定了此次8个城市,他们分别是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按照住建部此前公布的额度,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每年至少获得奖补6亿元。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