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安排部署在宁夏集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行动。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申报保护工作,积极引导地方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导企业、商户合法获得并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但是,长期以来,一些不法企业、商户在宁夏及外省区市场打着宁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旗号销售不属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严重侵害了宁夏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为有效遏制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宁夏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保护行动采取行政指导、限期整改和严厉打击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围绕四项重点工作开展治理和打击,一是在生产活动中,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是否按相应标准、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二是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公告,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擅自使用、假冒、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三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的行为;四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等,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的行为。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强化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