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迅速在全省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仿冒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措施有力,行动迅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下发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制订了《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快速响应、措施得力、落实有效的工作局面,确保了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办案。围绕总局《通知》明确的四个方面主要任务,结合河南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办案,切实加大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防疫物资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通过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6月17日,河南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济阳镇济阳初中北一家物流公司仓库内查获297箱标有“新飞天”“贵州茅台酒”字样的预包装白酒,其生产厂家标注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这批白酒外包装上所标注的生产地址、图案、商标等信息与“贵州茅台酒”几乎一模一样。6月18日,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取得联系,并邀请公司法律知识产权保护部打假工作人员到夏邑县进行现场鉴定,通过专业人员的仔细甄别,经鉴定,上述白酒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出品,侵犯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夏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扣押了上述侵权白酒,并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三、狠抓落实,确保成效。为营造声势浩大、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利用媒介载体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责和成果,以执法带动普法;针对复工复产后容易发生违法促销问题的网络电商、餐饮、教育等重点行业,指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提升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加大了工作督导力度,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指导,确保了工作实效。截至6月30日,全省共立案113件,案值358.4万元,罚没148.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