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要求,2024年11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以来,省直有关部门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围绕节能降耗、设备技术、安全生产、消费品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38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31项、市级地方标准24项、团体标准11项;围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现代农业、工程建设、绿色经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自然资源、交通、电动自行车等,进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培训65次,编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14份。
会议强调,要加快开展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一要加强能耗排放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提升石化、冶金、水泥、平板玻璃、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行业的能耗能效标准,加强碳排放、碳足迹、循环利用等标准研制。二要突出提高设备技术标准水平,突出高标准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严格落实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加快提升数控机床、工业母机、高速鼓风机、生物质锅炉、输变电设备、农机、工程机械等设备标准水平,支持新能源车、家电、家居、高端消费电子、无人机等产品标准升级,加快开展相关配套标准研制,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三要建立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做好标准项目服务工作。按照《辽宁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完善各相关单位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市场监管局对《实施方案》中所列出的重点制修订标准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做好标准项目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帮扶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一要加强标准实施。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能耗、能效、绿色、低碳、消费品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高水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开展对标达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等。二要落实标准实施和信息反馈机制,常态化监测评估标准实施成效和问题,实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三要强化标准监督。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企业标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节能降耗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强化文教体育、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日用品、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交通用具等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工作衔接,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碳排放计量器具。四要加大宣贯力度。利用多种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培训教育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标准故事,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有关处室,以及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标准科(处)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