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广西市场监管局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发布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日常监管、学习宣传和机制建设为重点,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约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要求,自治区政府整合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局党组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健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议事研究、督促落实作用,不断提升成员单位履职公平竞争审查能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度化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广西市场监管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保障,防范化解市场垄断、行政性垄断风险。
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压实审查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审查”原则,明确全区各级各部门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作为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经程序。推行“市场监管会审+司法程序把关”双审核机制,对拟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或者提请立法审议的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转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审查会审,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合法性审核程序一并把关,审查结论呈报人民政府审定,有效解决审查材料缺漏、审查标准不一、审查结论不准等问题,实现审查会审率100%,确保审查质效。
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造活力竞争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监管为民”理念,注重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积极探索中国—东盟自贸区、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等跨区域“一体化”审查机制,服务建设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代表国家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标准化章节谈判,与老挝共同研制老挝首个国家铁路标准;与越南共同研制3项中越双语跨境快递物流团体标准,助力企业扬帆出海。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区审查政策文件781件,修改调整60件,清理废止102件,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有力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促进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企业活跃度保持72%左右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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