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质检院(审评中心),各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已在省局备案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质量,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省局决定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提升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对象
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分两期举办。
(一)第一期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至12月1日(星期日)。11月29日(星期五)14:00-18:00报到,12月1日(星期日)下午13:00进行能力测试。
2.对象:省级主任评审员、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评审员。
(二)第二期
1.时间: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至12月8日(星期日),12月6日(星期五)14:00-18:00报到,12月8日(星期日)下午13:00进行能力测试。
2.对象:省级评审员、已在省局备案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未参加第一期能力提升继续教育的评审员。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扫二维码报名时选择报到地点。
培训地点:峨眉山市人才服务中心(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光辉路999号,总台电话:0833-6322999)
三、培训内容
《准则》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及政策解读、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情景分析等。
四、培训考核要求
(一)已参加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能力测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可免于现场能力测试。
(二)现场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将影响其后续评审使用,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能力测试或者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纳入评审员库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各评审员应按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提升继续教育,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书面报告省局认检监管处同意。
(二)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质检院(审评中心)通知评审员参加。请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支持评审员参加。
(三)所有参加人员继续教育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得相互宴请、喝酒、赌博等。
(四)报名方式,扫码填报相关信息。
第一期参加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7日12:00前完成扫码填报。
第一期继续教育报名二维码
第二期参加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7日12:00前完成扫码填报。
第二期继续教育报名二维码
已参加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网上能力测试的人员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成绩截图(见附件),在扫码报名时一并上传,否则视为未参加该次网上能力测试。
(五)本次继续教育不收取费用,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认检监管处联系人:刘 磊 028-86607669
省质监校联系人:林 娟 0833-5536420
马丽萍 0833-5532895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成绩截图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