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刀(天津)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部分2024年3月3日制造的小刀牌TDT0233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3辆;2024年1月21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31日制造的小刀牌TDT0233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87辆;2024年2月17日、2024年4月6日制造的小刀牌TDT0231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52辆,共计涉及数量514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中标准要求。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触电、过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建议消费者停止使用以上型号产品,并尽快联系小刀(天津)车业有限公司进行为用户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小刀(天津)车业有限公司将在官网上发布召回信息,用户可通过客服热线022-2240-1000进一步了解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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