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纪通报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提醒符合办照条件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16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交易案件执法过程中发现,青海地区部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者在单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内带货累计金额已远超1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照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规定,超过相应交易金额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为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维护商家和广大消费者权益,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超过额度的广大零星小额网络交易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30日内办理营业执照,超过期限未办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E293CF26-D0EA-4511-92E4-222E42AB38A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资讯网 zi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