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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引》解读

  • 发布时间:2024-10-29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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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件:广东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引

  

  为引导我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防范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促销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践,制定《广东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一、制定背景

  广东省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重要发展阵地,是我国互联网经济大省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网络经济业态的持续发展,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愈演愈烈,对公平竞争秩序构成不利影响。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不正当竞争行为更易隐匿,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涉及范围更加广泛,收集证据难度不断提升,权利人维权难度日益加大。鉴此,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本合规指引,旨在协助网络交易经营者明晰相关法律风险,加强事前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导,增强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意识,引导经营者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对加速推动我省互联网经济规范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二、起草过程

  省市场监管局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法实践基础上,结合我省互联网经济发展现状,通过走访、座谈、调研、书面交流等形式起草本合规指引。起草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总结网络不正当竞争执法经验。认真研究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系统梳理了在互联网环境下的适用规则和监管要求,深入分析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特点和监管要点,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合规风险进行了全面提示,为我省网络交易经营者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体系提供框架性建议。

  (二)研究借鉴现有经验。深入研究国家和其他省份有关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规制有关案例和先进经验,对虚假宣传、商业混淆、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进行了全面梳理,为制定本合规指引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初稿起草完成后,向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广泛征求意见,经认真梳理、研究,对符合上位法规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予以充分吸收采纳,形成了本合规指引。

  三、创新特点

  本合规指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立足我省互联网经济领域发展现状和特点,以理论研究和执法实践为支撑,在体例和内容上进行了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突出政策指导,明晰重点。总结提炼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作为制定合规指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进一步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键概念及其内涵,细化了相关条款的适用,增强了合规指引的适用性和指导性,为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回应社会关切。

  (二)创新内容和体例,兼顾网络经济特点。在总结网络交易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基础上,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特点以专题形式对经营者容易出现的风险行为及其法律风险进行列举介绍,便于本省网络交易经营者自查自纠和参照实施,以便于执法机构更有效地进行监管。

  (三)自律与合规体系建设相结合。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的调查配合义务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目前我省平台经济监管中发现的部分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意识薄弱、合规文化缺位、合规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从反不正当竞争合规风险识别、合规机制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合规承诺与合规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网络交易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合规工作制度的建设方法,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并提出细致的建议与指引,促进外部和内部双向发力,共同维护互联网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我省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竞争动力。

  四、主要内容

  合规指引由总则、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合规风险识别、反不正当竞争配合调查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制度运行和附则共六个章节、40条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确定了合规指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明确了互联网经营环境下经营者的基本概念及分类。

  第二章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合规风险识别。结合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以及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文,对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及商业诋毁六类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场景下新的表现形式,以及互联网场景下产生的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详细地分类梳理、阐述,并列举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的相关行政法律责任,帮助经营者加强行为对照,强化自身反不正当竞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经营业务管理,维护网络经营秩序和用户利益的平衡保障。

  第三章配合调查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阐述了网络交易经营者在执法机构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时的配合调查义务,以及拒绝阻碍调查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介绍了信用监管制度,补充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其他法律责任。

  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制度的有关概念和总体安排,鼓励企业建立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机构,建议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有助于有组织、有计划地全面开展合规管理工作,预防和降低互联网经营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合规风险。鼓励企业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合规信息化建设,践行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的价值观,尊重其他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益,推动构建互联网经营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制度运行。因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合规风险识别和评估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反不正当竞争合规制度建设和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风险提示的基础上,鼓励经营者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合规风险审查、合规风险汇报、合规培训、合规承诺及违规追责等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合规体系的作用,自内而外推动构建网络经营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六章附则。对合规指引效力及解释权作出说明。

  本合规指引的制定和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制度规则,有利于提高互联网经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实现网络交易经营者自治管理,倡导守法经营,预防和降低违法风险。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4514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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