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要求,按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对我市辖区内团体标准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基本要求
2024年8月底前我市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已抽查的团体标准不在抽查范围。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要求,主要检查:
(一)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制定的团体标准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三)团体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检查团体标准52项,合格5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2024年团体标准监督抽查情况汇总》。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培育和引导,通过政策宣贯、标准化知识专题培训、行业交流等形式,指导社会团体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修订程序要求,提升标准制定水平。以培育高质量的团体标准为抓手和切入点,推动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社会团体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引领行业进步,制定发布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团体标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我市团体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2024年度团体标准监督抽查情况汇总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