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在福州、厦门、宁德、莆田、漳州、宁德等6个地区13家销售单位抽查13批次产品,发现整车质量项目1批次产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在福州、龙岩、南平、宁德、三明等5个地区14家销售单位抽查15批次产品,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局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不合格产品名单
1 | 龙海市石码厚皮电动车行 | 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标称) | 江苏省常州市 | 电动自行车 | TDR84Z | 2024-3-29 | 整车质量 |
2 | 南平市建阳区凤凡汽配商行 | 江苏伟复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省淮安市 | 石墨烯超级电池(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 6-DZF-22 | 2024-3-3 | 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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