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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开展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专题培训

  • 发布时间:2024-09-28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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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全面学习掌握行刑衔接相关工作程序流程,提升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药品领域行刑案件移送率和成案率。9月24日,省药监局举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专题培训。省局机关,直属各单位,西宁市5区2县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重点对《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背景意义、机制建立与完善、证据收集保全与转换规则、涉案物品处置流程规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宣传与经验总结、跨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构建、信息化建设在衔接中应用推广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解读授课。

  培训要求监管人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双向移送工作,探索开展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联合办案新模式,持续加强办案力度,实行重大案件提级查办、挂牌督办,落实属地管理、同级联动、同级配合要求,持续加强协同治理,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二是要持续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全省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三是要进一步拓宽案源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以及外地协查等案源渠道作用;四是要加强数据上报,按时间节点完成国家药品监管数据报送工作;五是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交流练兵,以实践促能力提升,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并结合青海省五部门联合制定的《青海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全省衔接工作“一盘棋”的总基调,提升稽查办案能力,强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助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FA13C6DA-C82F-4237-9AED-5056C4F57A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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