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4〕5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263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高新区晓鲜小辣餐厅经营的鸟贝拌花生(花生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加工日期:2024年5月1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鸟贝拌花生(花生制品)系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导致。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950元,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950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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