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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9号

  • 发布时间:2024-08-24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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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省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西州德令哈市大柴旦小董水果蔬菜粮油水产店销售的芹菜,其中甲拌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南州共和县百佳市场隆昌蔬菜行销售的上海青,其中吡虫啉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黄南州同仁市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四)果洛州玛沁县万豪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青海省果洛州雪域珍宝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牦牛奶茶专用奶粉,其中菌落总数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果洛州班玛县红色教育宾馆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海东市民和县第三中学教职工食堂使用的直径15.5厘米自消毒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海西州格尔木市陕家牛羊肉店销售的、标称格尔木市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场生产的牛肉,其中地塞米松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八)海西州格尔木市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使用的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3.乳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

  

  

○ 附件3.乳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 附件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doc ○ 附件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x ○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80203BD-2060-49EA-8092-BA21E5E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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