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坚持点面结合分类抓好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问题整改
一是开展立督立改。国务院食安办督查结束后,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立即督促玉溪市、普洱市认真对照国务院食安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针对玉溪师范学院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组成省级工作组进行实地督办,下达《整改通知书》(云食安办函〔2023〕7号),督促玉溪市依法对涉事学校食堂立案查处,责成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对红塔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约谈。同时以《工作提醒函》形式将玉溪师范学院存在的问题通报省教育厅。
二是开展重点督办。收到国务院食安办《整改通知书》后,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立即向玉溪市、普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下达《整改通知书》(云食安办函〔2024〕1、2号)并抄送同级政府食安委,要求两市在前一阶段整改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再次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1月22日—26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成检查组,对玉溪、普洱两市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三是开展面上自查。在全省范围内转发国务院食安办《通报》文件,要求各州(市)迅速组织学习《通报》内容,结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梳理形成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本地区“两个责任”工作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迅速组织整改落实。截至2024年1月25日,全省共自查整改“两个责任”相关问题1552个。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1月22日—26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派出3个检查组,对7个州(市)、13个县(市、区)的57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问题766个,并以《提醒敦促函》形式督促相关州(市)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持续加大“两个责任”推进落实力度,提高工作实效。
五是开展专项排查。2024年1月22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对国务院食安办督查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对整改落实工作及下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省所有高等学校、中职院校和各相关单位共计33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