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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07
  •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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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福建省推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推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精神,实施我省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更好地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加快制修订节能降碳、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通过配套政策协同发力,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效能。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全面部署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力争参加国家标准制修订40项以上,年度制定发布地方标准30项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10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0个以上。

  到2027年,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显著成效,参加国家标准制修订10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100项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20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200个以上,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完善。推动政策与标准更加协同配套,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标准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能耗能效标准。统筹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健全完善工业领域能源标准体系,修订完善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对标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推进动力电池、纺织等行业能耗能效地方标准制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抓紧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与排放标准,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制定建陶、制鞋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牵引相关行业改进技术工艺、更新污染治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加快制定化工园区污水明管化建设技术指南,完善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支撑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定制鞋、家具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工艺“含碳量”、提高工业产品“含绿量”。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进研制低零碳技术标准,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碳足迹认证标准、碳效等地方标准研制。探索建立碳标签、“电池护照”等认证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作用。(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设备技术标准水平。推进装备企业制订相关企业标准,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强化标准引领,提高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完善电动船舶平台数据传输技术标准。(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筑牢安全生产标准底线。研制新能源场所及其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标准,健全完善适用我省的微型消防站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标准,探索研制智慧消防配套系列标准。(省工信厅、住建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汽车标准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持续推动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时报废注销。根据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围绕新能源客车、新一代动力电池、环卫车辆、应急电源保障车、“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等优势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参与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省工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家电标准更新换代。支持各地加快推进家电二手产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的标准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参与研制集成家电、母婴家电、直流家电,以及人机交互、纳米材料、直流技术等信息技术新材料与家电融合标准,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创造家电消费新需求。(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家居产品标准引领。鼓励我省家具协会、家具企业积极参与相关产品标准制定,提升我省企业行业领域话语权,助力提升家具产品消费档次。(省工信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电子产品标准供给。引导省内电子企业发挥特色优势,在新型显示、智能POS机、瘦客户机、光学器件、储能系统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指导发布一批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绿色设计标准建设。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稳链工程,培育和发展电子、纺织、化纤等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省工信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二手产品交易标准。鼓励我省相关单位参与二手货品质鉴定、交易市场经营管理和老旧汽车估值评价、传统经典车通用要求等标准的研制。(省工信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完善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制定废线路板、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规范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技术核查标准等,构建形成废旧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的闭环体系。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进制定废钢铁、废铜、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探索研制新能源汽车电池、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以及“易拆解、可回收”的绿色制服设计标准。鼓励参与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分拣、处置环节,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建设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制修订。(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标准。积极参与在家电、汽车、电子产品标准中增加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的使用要求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助力材料使用形成闭环。(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行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本方案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各方对标准化工作的诉求,将本方案与各行业发展政策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标中央及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完善福建省标准贡献和创新相关奖励制度,建立标准融资增信制度和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鼓励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本项工作。

  (三)深化标准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标准实施。积极开展检测评估标准实施成效和问题,加大力度普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推进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

  (五)突出社会服务。支持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标准化合作,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标准化需求,因地施策、行地结合开展标准化专项服务。

  附件:

  1.重点制修订和实施国家标准清单

  2.重点评估和实施省地方标准清单

  

  

  附件下载

   (原件)闽标联办〔2024〕3号.pdf附件1:重点制修订和实施国家标准清单.docx附件2:重点评估和实施省地方标准清单.docx


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w/ghjh/202407/t20240701_6476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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