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出动,对辖区内燃气器具销售单位进行“地毯式”摸排,厘清销售单位底数,掌握基本经营情况、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基本实现全区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阶段性摸排燃气器具销售单位3326家。
严查重点,对症下药。对照检查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未经3C认证或伪造冒用3C标志和证书的家用燃气器具、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家用及商用燃气器具、销售假冒伪劣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及“三无”产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及连接用软管、销售无警示语的商用燃气灶具等,从严从快查处质量违法行为,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燃气器具销售单位2853家,发现问题销售单位418家,发现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问题328个,发现调压器具有可调节结构、软管接头的家用调压器无切断保护装置问题279个。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问题的燃气器具已下架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抽查,强化监管。对全区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查,聚焦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指标,扩大抽查比例和覆盖面,坚持高效快捷,注重追根溯源,建立生产、流通双向追查机制,既要追踪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也要“溯源”追查生产源头。
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流通领域88家企业销售的115批次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4类燃气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查,87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14批次产品合格,1家经销单位1批次产品不合格(为燃气灶具)。巴州、伊犁州、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管局安排抽查30家企业经销的30批次燃气相关产品,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
落实整改,消除隐患。9月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区燃气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行政指导会,通报了查处的燃气及相关用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对在摸排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销售单位整改。对涉嫌违法的,协同执法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有效遏制燃气器具销售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00人次,立案处理案件73起,罚没款7.32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燃气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引导燃气用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持续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未取得3C认证等燃气用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