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3〕36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增补机动车检验领域资质认定
评审人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机动车协会、各机动车检验机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机动车检验领域资质认定评审员紧缺的实际,省局决定在机动车检验领域增补一批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二)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或者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五)能进行计算机操作,能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的软件系统;
(六)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七)有足够的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八)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报名时间
文件下发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登陆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http://113.200.73.49:8092/index.jsp)下载评审员申请表(附件),填写完毕后,附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一式两份报送(邮政快递)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四、资格审查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8月10日前将资料审核结果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理论考试
8月中下旬,省局集中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员理论考试,主要对资质认定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30%)及机动车检验专业领域知识(70%)进行闭卷考核。
六、结果公示
9月上旬,在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本次考核合格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纳入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库。
七、其他事项
本次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市场监管局不组织任何方式的新评审员考前培训工作。
联 系 人:李 伟 李志林
联系电话:029-86138400 029-87298295
地 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1704室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资格申请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
联系电话 及手机* | |||||||
第一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第二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专业及领域* | 机动车检验 | ||||||
联系地址/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工作简历*:(以技术工作经历为主,可附页) |
注:1、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1张用于制作证书);
2、带*内容请务必如实填写,以确保证书能够送达;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
4、职称、学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000年以后毕业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5、其他可以证明专业业务成就的材料复印件。
本人确保以上所填信息均属实。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以下由省市场监管局填写 | |||||
考试成绩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