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5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河南省洛阳市举办。此次会议总结交流各地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部署推进下一步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2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意见》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和当地人民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在持续有效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推进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拓展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探索风险监测预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要认真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关于“统筹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会部署,锚定《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解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
会议就全面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重点任务作出六方面部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监管工具的认识。二是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四是积极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五是探索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六是探索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会议期间,河南、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重庆、云南、宁夏等12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介绍了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工作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座谈,探讨交流工作体会和良好经验。参会人员还前往洛阳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中心开展实地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