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农食产品》等8项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成功发布,标志着我区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迈出关键一步。
为推动“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深挖新疆农产品特色优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人员会同标准行业专家,赴巴州、博州、喀什、乌鲁木齐、吐鲁番等地,广泛开展“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标准制定调研工作,坚持区域特色、绿色天然、高端优质的要求,突出”从产到销“全过程、全链条标准化,深入种植园区、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结合我区资源禀赋梳理出本年度“新疆品质”关键性指标,使各个标准内容充实可靠、系统完整、技术先进,系统反映新疆特色产业发展对标准的需求。
根据调研掌握的基本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专家、企业代表集体研究,广泛吸纳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标准制定的工作中。按照A+B+C组合模式,比对国内外先进标准,立足国际一流,内容覆盖产地环境、过程控制、产品质量等环节,初步制定出《“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农食产品》《“新疆品质”种植产品技术管理规范》《“新疆品质”养殖产品技术管理规范》《“新疆品质”加工食品技术管理规范》和四项《特色产品技术规范》,为“新疆品质”特色农产品发展提供了新的“准则”。
“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团体标准的发布,为我区运用认证手段统一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构建品牌矩阵暨实施“新品工程”提供了重要条件,为保障我区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有效实现质量提升,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了专业核心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