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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守护中秋团圆味确保月饼“瘦身”又“放心”

  • 发布时间:2022-09-11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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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中秋,月饼消费又火了。今年的月饼贵不贵?包装是否还“里三层外三层”?有没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自8月初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月饼市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月饼质量、包装、价格的监管,规范月饼销售经营秩序,切实倡导绿色环保消费理念,推动月饼等大众消费品回归传统文化本源。

  

  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月饼销售情况

  

  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对当地月饼生产企业开展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月饼为切入点,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商务厅四部门印发《遏制“天价”月饼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职责分工,以商场、超市、酒店、糕点店等为重点区域,围绕食品安全、过度包装、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内容,对消费量大、覆盖面广的月饼等节令食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通过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劵等问题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要做好遏制“天价”月饼相关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当地超市销售月饼的明码标价、配料、包装情况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当地太百超市销售月饼的明码标价、包装等情况

   

  为引导我区月饼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线上线下依法依规经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新疆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月饼生产经营的提醒告诫书》,昌吉州玛纳斯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3家月饼生产企业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生产企业从严实施生产经营管理,从源头严把月饼价格、质量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市场巡查,宣讲解读《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昌吉州、和田、巴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围绕选择正规渠道的产品、理性消费、谨防网购欺诈等方面提醒消费者安全选购月饼;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发布提醒告诫函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克州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当地超市销售月饼的明码标价情况

  

  吐鲁番鄯善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当地超市销售月饼的明码标价、台账等情况,并向超市工作人员宣传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41人次,累计检查月饼生产经营主体3921家次。从市场巡查和我区实际来看,全区月饼价格整体平稳有序。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盯“天价”月饼、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节日回归传统文化本源,推动节日消费、节日文化返璞归真。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209/d1d46e2b01e9423f996954a4a5426a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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