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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稳价保供 市场监管在行动

  • 发布时间:2022-09-03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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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稳价供应不仅是全民抗疫不可或缺的“保障”,更是民生冷暖的重要体现。7月30日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各级市场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的市场稳价保供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提醒告诫

  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张贴发放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6000余份,引导经营主体强化价格自律,自查自纠与配合监管相结合,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醒目,共同保障价格平稳,供应充足。博州市下发了《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通报疫情期间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案例;哈密市下发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疫情防控倡议书》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公告》;克州市场主体向市场监管局呈报《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承诺书》。

  二、成立专班巡查市场秩序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成立疫情期间市场巡查专班,每天对市场主体进行不间断检查,要求加强日常内部管理,做到明码标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追溯有源、过程可控、价格自律。伊犁州市场监管局要求所属单位深入主要连锁店,对全州药店的医用口罩、消毒剂、重点防疫用品以及各类药品库存、销售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充足储备,稳定供应;乌鲁木齐市针对新联市场部分菜品价格涨幅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协调供应商、劳务市场等进行会商解决;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入检查各供应点物价的同时,要求各经营者不信谣不传谣,并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为合法经营保驾护航;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深入一线调查询访,采取措施稳价保供。

  三、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各地对疫情期间违反价格规定,特别是哄抬物价行为,采取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以此震慑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从7月30日至8月11日10时,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500人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560家次,配送点1500家次,经营户17000家次,发现问题231个,责令整改231个,对3起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价保供

  从各地上报的情况分析,全区市场价格整体平稳,但个别地区部分生活必需品,特别是蔬菜类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根据检查情况、监测预研和市场经营者反映,涨价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交通管制,全区蔬菜无法从生产区及时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供应受到一定限制。二是正值立秋换季,部分蔬菜(如黄瓜、螺丝椒等)供应量下降,菜源地价格上涨,导致批发价、零售价随之上涨。三是人工雇佣难、成本高助推蔬菜价格上涨。对此,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密切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举措,稳定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二是做好宣传引导,督促合法经营。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共同维护价格秩序。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群众需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或其他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208/674721e763c6430a8819a51c2b953d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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