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设备安全、违法广告等多个方面,涉案公司和个人均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食品安全方面,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另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两公司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重庆涪陵区张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食品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另外,重庆两江新区某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产品质量方面,重庆铜梁区某加油站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柴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重庆巫山县某能源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工业用甲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在设备安全方面,重庆酉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使用的公用管道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重庆某锻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许可开展储气罐安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在违法广告方面,重庆某广告有限公司代理发布的20余种产品广告,分别存在广告未经审查、虚构使用效果、安全性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多条规定。
近年来,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民生领域10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