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推出7个方面26条措施,着力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增信心、促发展。政策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在完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措施方面,着力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渠道。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原经营者注销登记和新经营者注册登记两项申请同步办理,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延长复检手续期限,复检异议受理时限自隔离、封控等措施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化妆品相关信息补录等时限,延长至疫情影响消除后3个月内完成。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在创新监管机制方面,着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广运用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对因非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纳入信用记录并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