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部署要求,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建忠带领第四督导组对西宁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指导督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地见效,压紧压实各市场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水平。督导组分派五个工作小组,对西宁地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等企业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监督检查企业10家,转办问题线索5条。
在食品安全领域,督导组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在西宁汇鑫食品集散中心,现场检查市场开办者及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对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商户履行“进货查验”等不规范的情况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督导组对在用特种设备使用中的隐患或异常情况以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在西宁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生物园区加气站,现场检查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对压力容器追溯系统平台建设,人员管理不完善等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在药品安全领域,督导组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在青海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行为、生产检验记录等行为,原料库等辅助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现场整改要求。
在工业产品安全领域,督导组对经营单位落实《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有关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西宁湟水河市场,对3家电线电缆、1家塑料管材经营单位和中石化青海分公司祁连路加油加气站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单位台账建立不规范,生产许可证超期,检验报告不符等情况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整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以来,西宁地区先后自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5家、疫苗储存、接种单位23家,燃气企业4家、加油站36家、农资生产企业5家,安全生产方面共立案11起,行政处罚63.03万元。
下一步,督导检查工作将按照“重监管、守底线、优环境、促提升”的要求,以“四大安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整治工作,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夯实安全底线,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