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省组织开展商业秘密问卷调查活动,了解我省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掌握商业秘密保护的现实需求,精准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此次问卷调查的主要对象是省内制造、计算机软件、医疗保健、餐饮、旅游、中介服务、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市场主体。问卷调查通过网上进行,共有3874人参与,提交有效答卷2825份,占参与总数的72.93%。调查内容主要分为商业秘密认知、商业秘密制度管理、商业秘密维权情况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意见建议等四大类12个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我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认知模糊。调查数据显示,有24.42%的经营者对什么是商业秘密“不知道或不清楚”。51.17%的经营者“只知道一点”。过半的企业对商业秘密界限不明,57.36%的经营者甚至认为商标和专利属于商业秘密。有些企业有商业秘密,但不知商业秘密在哪里,不是将一些公知信息当作自己的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就是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不采取保密措施。二是企业对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在经营利益上,多数企业只局限于商标、专利方面的保护,忽视了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有51.2%的经营者认为所属企业无商业秘密,25%的经营者认为所属企业拥有较少的商业秘密。67.49%的企业对员工从未进行过商业秘密保护培训。三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亟待完善。调查发现,一半以上的企业未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保密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未与涉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仅有24.5%的企业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20.39%的企业与重要岗位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给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四是企业商业秘密维权意识淡薄。多数企业对于商业秘密泄露对权利人利益的危害程度没有认识,维权途径和法律法规知晓度单一,对固有客户名单、新产品营销策划方案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没有采取保密措施。一旦发生侵权,利益受损,因无法固定证据,不知道维权途径而选择放弃。调查发现,14.21%的经营者对维权途径不清楚。70.02%的经营者对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不了解,有16.07%的经营者有维权经历。
针对上述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工作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强化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近年来国内查办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指导企业正确认知商业秘密的定义、范围,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保密措施,掌握商业秘密维权救济途径,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重视典型培育,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示范效应,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氛围进一步加强,形成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