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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监管

  • 发布时间:2022-05-26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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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东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定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强化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整治违法经营行为,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海东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以两区四县地域特点优势为支撑,以加强食品领域信用监管,提升食品行业诚信道德水平为关键,对全域食品领域生产、流通、餐饮企业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探索食品行业安全示范引领,着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东市市场监管局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把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实施措施,按照“谁生产、谁录入、谁负责”和“一企一档”的工作原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主体、食品生产许可、产品信息、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作为企业基本信息,将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监督抽检情况,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责任约谈等内容列入监督管理信息,将投诉举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反映、媒体曝光等信息作为社会监督信息进行补录完善,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为确保食品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海东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安康河湟”监管平台,按照《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规定,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归集,优化数据服务、保障数据安全,综合运用数据分析结果,将食品生产企业分为高、中、低三级信用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企业产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实现监测、研判、预警,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全覆盖”,配合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应用共享,确保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实效性。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4D9D6380-169C-4D39-BCDD-003A9382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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