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1-11-18 11:38 编辑:马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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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进一步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将于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省政府审改办修订形成《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版)》。清单之外,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各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相关部门不得以企业已登记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除外)及时归集到信用中国(青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互联网+监管”平台,并记于相对应的企业名下,推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实现涉及企业信息归集共享。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共同牵头,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于202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涉密证照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和互认互信,推广运用企业电子证照;凡是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
各相关部门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同时,抓好“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培训工作,确保“放”精准、“管”到位、“服”更优。并建立“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机制,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