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领域22个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清单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1-12-06 09:53 编辑: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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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我省全面清理规范“两品一械”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直接取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及优化准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为办事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今年,我省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2个经营许可事项纳入《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包括直接取消1项审批事项,对3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18项审批服务优化升级。通过明确责任部门、事项信息、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办理流程等10项内容,对药品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行使层级、时限优化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作细化规定,便于各级药品监督部门贯彻执行,更好服务于民。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省药监局大力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要求、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等,推动管理创新,规范业务办理,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履职责任。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精准度。
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及时归集到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推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实现涉及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同时,强化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共享和互认互信,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