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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 发布时间:2022-05-18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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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根据全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召开全省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视频会,就做好全省商贸领域疫情防控特别是对西宁等地全域采取从严从紧防控措施期间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围绕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强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个坚决克服”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抓紧抓实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紧从细落实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和重点工作,对防控任务再明确,防控隐患再排查,防控措施再完善,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一是进一步加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总仓、第三方冷库、各地联合检查站(点)的排查检查力度,按照“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人物同管”原则,严格落实“三区、三证、四不”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盯紧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等关键环节,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执法力度,统筹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手段,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同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合力做好市场保供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四类”药品和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要求企业对销售“四类药品”实行严格实名登记,有效发挥零售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加强涉疫相关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五是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及无合法来源进口冷链食品、不合格防疫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全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六是进一步加大舆情、网络商品交易及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涉及药品、医疗器械、民生领域日常生活用品各类虚假宣传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紧盯涉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类投诉举报,确保受理案件第一时间分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6B12709-CBB6-470E-B5C9-872B6BDE9A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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