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问题线上培训视频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工作部署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会议邀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司领导就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问题进行培训。省局信用监管处二级调研员符钢就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工作进行了专门讲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信用建设处副处长孙景云在培训时强调,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与变革,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对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信用监管在新时代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成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对企业实行社会监督的基础平台,对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孙景云在培训中表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突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有效的“管”促进更有力度的“放”,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新机制基本形成。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失信约束,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依法予以限制。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45件。同时还在探索社会共治上下功夫,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省局信用监管处二级调研员符钢就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工作进行了专门讲座。一是通报我省的严违名单工作。目前河南省的市场主体共计825万家,其中公司类 253 万家,个体工商户 603 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19.7 万家。其中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 25.6 万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2 万家,被标注为异常的个体工商 71.8 万家。二是明确关于列入异常满三年转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管辖权的问题。在关于信用修复管辖权问题上,对2021年9月1日前,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后由省局根据修改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批量列入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关于系统操作问题上,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已经进行了升级改造,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以对省局批量列入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照信用修复的程序予以办理。关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操作细节。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4号令),自2021年9月1日起施。44号令明确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下简称“列严”)的具体情形和列入标准,规范了告知、听证、送达、异议处理等“列严”程序。在关于重点把握新旧《办法》的衔接问题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为确保《办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需重点把握新旧《办法》的衔接关系。
(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系统建设维护公司(智荣公司)王鸿祥工程师讲解了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操作流程。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省药监局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局分别在当地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