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
你认为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你投诉处理结果的行政行为违法,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相关复议申请材料本局于2022年3月31日收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京市监复字〔2022〕310号)送达至你处,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本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